脑苷肌肽注射液,作为一种营养神经类药物,广泛应用于神经内科临床治疗。它是从兔的肌肉以及牛的神经节苷脂中提取的,富含肽类、氨基酸类以及核酸物质。脑苷肌肽其实是属于一种复合制剂,其主要成分是神经节苷脂,神经节苷脂可参与神经元细胞膜的合成,促进神经干细胞的分化,轴突的生产和突出的形成,促进神经组织的修复,保护神经细胞。脑苷肌肽含有多肽、游离的氨基酸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促进神经细胞蛋白质的合成,促进脑神经的功能代谢,对神经组织起到修复、再生、营养的作用,并且对周围神经也有修复、营养的作用,因此,脑苷肌肽多用于脑出血、脑缺血、创伤性脑损害、缺血缺氧脑病以及周围神经病导致的神经损害,对神经有保护的作用,用于治疗脑卒中、老年性痴呆、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枢神经损伤。年11月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出公告,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对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进行修改。其中:增加警示语“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明确“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注意部分增加“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慎用本品”。年7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公布第一批20种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主要涉及神经系统、心血管和免疫调节三大领域,神经节苷脂、脑干肌肽、鼠神经生长因子和小牛血清去蛋白等曾经格林·巴利综合症治疗中耳熟能详的药品,名列其中。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制定省级和各医疗机构目录,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同时加强目录外药品的处方管理,做好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绩效考核工作。根据相关报道,首批重点监控的20种药品,涉及到家公司的个批准文号,总市场规模约达亿元。这些药品是各地重点监控目录的常客,有着客观的销售额,但是在临床治疗中效果不明显,价值不明确,医疗机构滥用导致占用大额医保资金。年11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脑苷肌肽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年第91号),其中增加警示语“本品含有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禁忌和注意事项修订内容也已神经节苷脂一致,不再累述。公告还要求,所有脑苷肌肽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脑苷肌肽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年1月8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所有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上述脑苷肌肽注射液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涉及用药安全的内容变更要立即以适当方式通知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根据文献报道,外源性神经节苷脂的使用与格林巴利综合征的发生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格林巴利综合征的发生率约为1.6/10万,但使用外源性神经节苷脂的患者发生格林巴利综合征的几率增加了倍。也就是说使用外源性神经节苷脂的患者有将近1/的概率。神经节苷脂是修复和营养神经的常用药,令人遗憾的是,医院医院的部分神经内科医生仍在继续使用,不但格林巴利患者在用,而且很多脑梗、中风和腰椎病等患者,使用后导致了格林巴利,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近段时间,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等媒体,持续